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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函

发布日期:2023-09-05   字号:[ ]

近日,我司发现有公司私自设立我司深圳代表处,使用“中国电建”LOGO标识,并发现存在我司未曾知晓及签署的《山东潍坊800MWh储能系统采购合同》,该等违法行为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利和商业声誉。对此,我司郑重声明如下:

一、我司未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,亦未授权任何公司使用我司名称、LOGO标识。任何以我司深圳代表处名义开展的行为均与我司无关,我司不对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,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,防范风险。

二、我司未签署过《山东潍坊800MWh储能系统采购合同》,且与该合同相对方无任何授权、委托、代理关系。

三、我司已发出公函,要求相关公司限期撤销深圳代表处,删除、销毁所伪造的《山东潍坊800MWh储能系统采购合同》电子件及纸质件,我司保留采取司法措施的权利。

 

   

中国电建集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
2023年9月5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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